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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打警察 赤峰一男子被拘役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马丽侠) 记者7月28日从赤峰市元宝山区法院了解到,近日,该院审理了一起妨害公务案件,被告人饮酒后对警察大打出手,最终被判拘役4个月。

据介绍,案发当日,王某醉酒后独自乘车,偶遇张某某、冯某二人拼车。上车后,因琐事三人发生口角,王某动手打了张某某二人。因醉酒出手很重,王某某母亲得知后报警。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民警的到来并没有使王某消停,反而借着酒劲儿耍起了无赖。民警上前依法传唤王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可话还没说两句,王某突然暴跳起来用脚踢踹民警腹部和胸部,将其击倒在地。失去理智的王某很快被其他民警控制。

据元宝山区法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本案中,王某的行为可以说是“膨胀”至极,虽然酒醒后王某表示对自身行为很后悔,并主动向民警道歉,但大错已铸,就必须为自身的不法行为负责到底。经法院审理,王某辱骂并用暴力殴打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拘役4个月。

[责任编辑:邢俊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