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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惠牧政策系列解读之十九——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从2011年起,国家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目标是“两保一促进”,即“保护草原生态,保障牛羊肉等特色畜产品供给,促进牧民增收”。自治区对履行禁牧义务的农牧民按照每亩每年平均7.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禁牧补助。划定为草畜平衡区的草原,根据其承载能力核定合理载畜量,实施草畜平衡管理,对履行草畜平衡义务的农牧民按照每亩每年平均2.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奖励性补助。2021年,自治区继续实施新一轮草原保护利用补奖政策。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