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教育整顿】身边榜样 | 严格执法捍卫公平正义,心系群众彰显检察温度

崔强

先进事迹

崔强,1972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文化,1997年8月参加检察工作,先后在民事行政检察部、反贪污贿赂局、公诉科、第一检察部工作,现任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

从事检察工作二十余年来,崔强始终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战斗在执法办案第一线,勤勉敬业,忘我工作,凭着对法律工作的热爱,秉着执法为民的初心,从一名检察新兵成长为公诉业务能手。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一次、被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三次、被赤峰市红山区党委政府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获得“赤峰市红山区五一劳动奖章”、“赤峰市先进工作者”、“赤峰市十大法治人物”、“赤峰市人民满意检察官”、“全市检察业务专门人才”、“平安红山、法治红山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兢兢业业,敢于担当,捍卫公平正义   

从事公诉工作已十年有余,崔强始终忠诚履职、廉洁自律、爱岗敬业、无私付出,用担当和奉献书写着无悔的检察人生。工作中他常告诫自己:“公诉工作,不仅要有扎实的业务功底,还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敢于担当的勇气”。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为了这份沉甸甸的责任,崔强始终秉持严谨审慎的工作态度,无论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还是普通刑事案件,都始终如一、一丝不苟,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过硬的业务素质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繁重的案件审查任务、激烈的庭审对抗,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兢兢业业,从未懈怠,所承办的1000余件案件,未出现一起生效无罪判决案件,在指控犯罪的同时,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追诉漏罪10余起,追诉漏犯30余人。他用手中的法律利剑惩恶扬善,捍卫公平与正义,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检察人的担当。

作为部门负责人,在办案过程中他始终身先士卒,能够起到表率作用,积极承办疑难复杂案件。面对工作繁重的工作任务,从不说难、不喊累,办理了一批在全市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得到了广泛的好评。例如办理的张某某等10余人利用在校大学生身份信息自网络购物平台套取手机涉嫌诈骗一案,涉案金额近500万,案卷册数达100册,涉案学生1000余人,该案社会影响大,并一度成为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为了使该案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起诉标准,那些日子,崔强牺牲休息时间、熬夜阅卷、撰写退补提纲、审查报告、起诉书,加班加点已成为常态,最终通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与公安机关充分沟通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查清了全部案件事实,并成功追诉漏犯12人,形成了近一百五十页的文字审查报告和详尽出庭预案,有效、准确的指控了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法院全部采纳了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判决各被告人有罪,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根据院里的安排,崔强作为办案人之一负责承办本院受理的涉黑恶犯罪案件,他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吃透会议纪要精神,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勇挑重担,在案件办理、法律监督、深挖彻查、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和社会治理方面积极作为。2019年,崔强作为办案组成员之一办理了上级院交办的康中等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内蒙古地区首例向政治领域渗透、长期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该案涉案人员众多、时间跨度十余年、案卷册数达110册、涉及罪名十二个、犯罪事实四十余起,案情极其复杂。为了顺利完成审查起诉工作,在八个多月时间内,崔强不计报酬、不计得失,以检察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忘我工作,不仅牺牲了节假日,而且每天加班加点,白加黑、五加二成为工作常态,全身心投入到案件办理中。在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之前,根据院里的安排积极参与案件的提前介入工作,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工作,通过翻阅案件材料,熟悉案情,发现总结问题,向侦查机关提出侦查取证建议20余条,引导侦查方向,为后期案件办理奠定了审查思路。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为了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审查起诉工作,他不畏艰难,克服各种困难对在案证据及证实的内容开展单一审查和综合审查,先后向侦查机关提出侦查取证建议100余条,多次与侦查人员沟通协调,引导侦查方向。通过对案件事实及证据的认真梳理,案件讨论,厘清了案件事实、涉案人员的作用以及该案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四个特征的事实,为该涉黑案件的顺利审查起诉及审判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共追诉漏罪三起、提出保护伞线索九条、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六条。该案从提前介入、案卷审查、与侦查机关沟通协调、请示汇报、制作退补提纲、审查报告、起诉书、出庭预案到作为公诉人出庭指控犯罪,我全程参与,共制作了12页近百项补查提纲、900页48万余字的审查报告,30页22000余字的起诉书,28页18000余字的出庭预案。最终该案仅经一次退补即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庭审历时三天半,庭审采用多媒体示证,指控犯罪有理、有利、有节,实现了庭审公诉“零差错、零失误”。法院判决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及量刑建议,以被告人康中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十二项罪名,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崔强撰写的康中等九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案例被上级院评为扫黑除恶经典案例,印发全市检察机关学习、借鉴。

康中等九人涉黑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赤峰市地区截止目前唯一一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崔强用责任和担当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努力践行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觉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

历时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虽已结束,但随着扫黑除恶斗争转入常态化,崔强丝毫没有懈怠情绪,仍然奋战在扫黑除恶第一线,目前借调至赤峰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办案组成员之一正在审查起诉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交办的金某某等人涉黑案件,该案涉案人员34人,案卷册数450册,涉及罪名12个,犯罪事实100余起,诈骗国家资金近两亿元。面对更复杂的案情、更艰巨的工作任务,他毫无怨言有信心完成好该案的审查起诉工作,不负领导和同志们的期望。

践行忠真挚热忱,排忧解惑,诚为民  

近年来,涉众型案件、网络媒体关注案件、新型诈骗案件、各方严重对立的案件逐渐增多。作为一名检察官,崔强能时刻牢记执法为民的使命。用法律人的公心、为民服务的真心、接待来访群众,耐心的为他们释法说理、排忧解惑,化解矛盾。在接待当事人时,无论对被告人家属还是受害人家属,他都热情接待,以诚相待,让他们感受到法律人的温暖、感受到检察人的温情。在办理景某某等人网络诈骗一案中,该案被害人人数达几百人,且大多数是六七十岁的老年人。在接待时,崔强主动提出被害人们所担心的焦点问题,即诈骗款的去向,有无其他共犯,对其行为性质认定等,并告诉他们这些问题是检察官必须审查认定的,为他们做了详尽的解释,他们满意而归,再无来访。一次次的接待、一次次的讲解,是他工作的缩影,更是他始终将人民放在心中,始终践行“忠诚为民”执法理念的生动写照。

严格执法,宽严相济,体现人文关怀

案件不是一诉了之,如何将人文关怀合理运用到案件办理中,要让冰冷的法律体现出司法的温度,是对检察官办案技巧、智慧和担当的考验。2006年,崔强办理了程某某交通肇事一案,程某某驾驶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使乘车人程某某的母亲当场死亡,案发后,程某某对于因过失致使自己的母亲死亡的后果以及自己即将面临的刑事责任一直难以接受,背负巨大的心里压力,处于深深的自责当中。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崔强在了解到程某某的思想动态后,多次耐心细致的做程某某的思想工作,使其逐渐减轻思想负担,同时充分听取了程某某的父亲和家人关于请求司法机关对程某某从轻处理的意见。考虑到如果将程某某提起公诉,程某某将面临有罪判决,可能致使其不幸的家庭遭受更进一步的打击。基于该案有别于其他刑事案件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对该案应做不起诉处理的意见,最终,该案经本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后,对程某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充分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而今,崔强依然坚守在执法办案的第一线,办理一件又一件疑难复杂案件,继续肩扛重任,砥砺前行,在维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永不停歇,努力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

信源丨办公室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