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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解读—— 六个数据看包头十年变化

日前,记者从包头市统计局获悉,6月29日,包头市统计局、包头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包头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从普查的主要数据中可以看出,全市常住人口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

常住人口增加

270.94万

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270.94万人,比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增加5.9万人,增长2.23%;十年间,全市常住人口年均增长0.22%,与2000年-2010年1.44%的年平均增长率相比,增速明显放缓。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37.37万人,占50.7%;女性人口为133.57万人,占49.3%;男女性别比由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106.79降至102.85,常住人口性别比例更趋均衡。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52.55万人,占93.21%;蒙古族人口为11.32万人,占4.18%;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7.07万人,占2.6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长1.04%,占比下降1.1个百分点;蒙古族人口增长32.99%,占比提高0.97个百分点;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增长7.5%,占比提高0.13个百分点。

文化程度提高

23.32%

全市常住人口中,大学(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63.18万人,比第六次人口普查时增加25.92万人;大学文化程度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为23.32%,比第六次人口普查时提高9.26个百分点;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4058人上升为23318人,增长65.9%。

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由10.46年提升至10.77年;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大幅减少,文盲率由4.01%下降为2.32%。这表明过去十年间,我市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全市人口素质稳步提升。

城镇人口增加

86.16%

全市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233.44万人,占86.1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7.5万人,占13.8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上升6.67个百分点,城镇化进程扎实推进。我市城镇化率高于全国22.27个百分点,高于全区18.68个百分点。

家庭人口减少

2.27人

全市共有家庭户109.99万户,平均每个家庭户人口2.2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2.65人减少0.38人。生育率下降使得家庭子女数量减少,住房条件改善、年轻人婚后独居增加和人口流动活跃带来的家庭结构变动等因素,是家庭户规模缩小的主要原因。

老人占比提高

20.19%

全市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54.7万人,占比达20.19%,高于全国1.49个百分点,高于全区0.41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37.13万人,占比为13.7%,高于全国0.2个百分点,高于全区0.65个百分点。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增加20.86万人,占比提高7.42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增加13.76万人,占比提高4.88个百分点。从中可以看出,我市人口老龄化程度明显加深。

流动人口增加

14.41万

全市常住人口中,流动人口为102.64万人,其中跨自治区流入人口为23.85万人,自治区内流动人口78.79万人。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动人口增加14.41万人,增长22.37%。

分区域来看,市辖区常住人口为228.38万人,占84.29%,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提高5.17个百分点;其中市四区和稀土高新区常住人口223.63万人,占82.54%,比2010年提高5.76个百分点,人口向中心城区集聚的趋势明显。(青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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