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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海关向内蒙古自治区林草局移交走私野生动物制品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白忠义)7月2日,乌拉特海关向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移交查获的走私野生动物制品,包括旱獭皮1260张、狼皮205张、狼尸和旱獭尸各一具。

据了解,这些野生动物制品均为乌拉特海关和缉私分局近年来在甘其毛都口岸货运通道和旅检渠道查获的,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附录Ⅰ、附录Ⅱ列明的物种,系我国禁止进出境物品。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和我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规定,未获得国家濒危物种管理部门出具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禁止贸易、携带、邮寄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非法进口、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由海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孙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