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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对药品化妆品开展督导检查 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

昨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药品化妆品开展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店141家次,移交市四区及经济开发区监管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建议给予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4家药店停业整顿,移交涉嫌违法线索1起。

据了解,从今年1月12日起,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四个综合检查小组,以10个旗县区的药械疫情防控工作为主要督导对象,以分布在医院、商场、车站、学校和社区等人员流动密集区域的药械经营企业为督导重点,从药械经营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药械质量安全和药械广告监测等方面采取暗访形式现场监督检查。

同时,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署各个旗县区开展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的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店药品使用单位57家,向旗县区移送案件线索1个;按照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全市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市局相关科室和各旗县区同时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专项检查重点对母婴用品专卖店、商场超市、批发企业、月子会所等儿童化妆品经营使用者是否依法履行进货查验记录、购销台账、场所内产品宣传、经营儿童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对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违法儿童化妆品等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12家次,发现案件线索3起,并移交属地市场监管局。(呼和浩特晚报记者 刘芳)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