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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动物卫生检疫证章标志使用管理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圆满结束

按照自治区《关于切实做好全区动物检疫和证章标志使用管理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巴彦淖尔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全市动物检疫及证章标志使用管理进行了专项检查,在辖区内开展了自查自纠的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国家和自治区相关动物卫生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落实情况;官方兽医出具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的合法、合规情况;动物卫生证章标志订购、发放、领取、使用、回收、销毁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本次检查共出动人员10人次,检查场所21个,核查检疫证明存根3600份,核查废票处理280份,督促销毁保存超期检疫证明存根130本,并按相关程序作了规范记录。本次动物检疫证章标志使用管理检查中未发现随意发放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签现象,官方兽医出具检疫证明合法合规;未发现非官方兽医出证;未发现转让、伪造、变造检疫证明现象。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及所属各旗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用证单位动物检疫操作规范,记录完整;证章标志使用实行专人、专账、专库管理,台账登记详细完整,各环节责任明确;未发现违反农业部“六条禁令”的行为。

通过本次检查,进一步提升了巴彦淖尔市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管理水平,为今后建立和完善全市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确保了巴彦淖尔市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安全和正常流通。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