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呼和浩特对市区机动车停放收费计时方式进行规范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王树天 实习生 谷滢滢 李泽萱)记者6月29日从呼和浩特市发改委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体现收费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广大群众利益,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呼和浩特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规范呼和浩特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计时方式的通知》(呼发改费字〔2021〕287号),对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计时方式进行规范。

据介绍,《通知》规定,市区范围内经营性停车场,包括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及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在对外提供机动车停车服务采取计时方式实施收费时,对进入停车场停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含)、进入医院首小时内不超过30分钟(含)的机动车免收停车服务费。规定进入停车场的机动车停车满一个计时单位后,下一个计时单位不满15分钟(含)不予计费,超过15分钟(不含)的按一个计时单位计费。要求各收费单位要做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相关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记者了解到,该政策规定生效日期为2021年7月15日。


[责任编辑:赛音毕力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