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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伦警方成功救助一只野生狍子幼崽

2021年6月25日,通辽市库伦旗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接到白音花镇派出所转警,白音华镇少荣稿嘎查有村民在自家的院里发现一只“小鹿”,希望公安机关予以处理。

接警后,库伦旗公安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在派出所民警和少荣稿嘎查村干部的带领下,一行人来到报警人青格勒图家中,在库房的一个角落,民警找到了青格勒图所说的“小鹿”,原来是一只幼小的野生狍子,它睁着大眼睛盯着陌生的人们。民警立即上前查看,轻轻抱起并安抚这只受到惊吓的小狍子。

青格勒图说:“下午去喂牛的时候,在自家院内的青贮窖内发现了这只幼小的动物,这种小动物我没有见过,感觉像是小鹿,属于野生动物,通过近几年的宣传知道野生动物是受法律保护的,随即我就给嘎查书记打电话说明了情况,希望交给相关部门处理。”

经了解,少荣稿嘎查村民青格勒图是一位退伍军人,现在家务农,但在部队养成的良好习惯依然不变,热心公益,发现野生动物后主动联系相关部门,以便野生动物得到及时救助,充分体现了军人退伍不褪色的优秀品质。

库伦旗白音花镇少荣稿嘎查是一个林多树密的小乡村,良好的生态环境为野生动物提供了良好的栖息地。经办案民警初步确认,野生狍子幼崽还处在哺乳期,健康状况还需进一步检查。在幼崽健康的前提下,民警会将其放归自然,并做好后续保护工作。

库伦旗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下一步将会进一步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与人民群众联手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杨延军)

[责任编辑:孙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