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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安全隐患集中整治

呼和浩特市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安全隐患集中整治

截至目前,专项检查共排查2100余只液化石油气瓶,查扣非法倒气气瓶63只

日前,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我市特种设备安全三年专项整治计划,在全市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截至目前,专项检查共排查2100余只液化石油气瓶,查扣非法倒气气瓶63只。2021年1月1日以后制造的液化石油气瓶,不存在未设置永久性电子识读标志的已出厂使用的液化石油气瓶情况。

此次整治工作从面到线,从线到点,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层层推进。一是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检查。落实《呼市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办法》要求,指导企业完善充装记录、进出站记录,实行配送凭证制度;建立完善的用户电子信息档案,实现一瓶一码充装等。重点检查在用液化石油气瓶制造、检验标志,对于标志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的气瓶,特别是“螺丝瓶”(即护罩与瓶体以螺纹方式连接)、涉嫌存在更换护罩以及标志造假的在用气瓶,予以强制报废,并进行去功能化处理。重点排查自有产权气瓶的来源,打击充装翻新“黑气瓶”或购置检验机构的“检测瓶”等行为。二是加强液化石油气瓶检验站排查。重点排查翻新“黑气瓶”、销售已报废但未经去功能化处理的气瓶等行为。对于液化石油气瓶达到设计使用寿命或者经安全评估后已使用满12年的,予以报废并进行去功能化处理。对于发现收购、销售未经去功能化处理的报废液化石油气瓶,依据特种设备法予以查封、扣押并进行去功能化处理。三是对于2021年1月1日以后制造的液化石油气瓶,未设置永久性电子识读标志的已出厂使用的液化石油气瓶,依法责令制造单位召回并限期整改。联合相关部门对液化石油气单位用户特别是餐饮用户用气安全进行检查,加大用户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瓶的宣传力度,杜绝使用超期未检、气体来源不明和报废气瓶,严禁倒装、使用不合格灶具。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将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坚决遏制呼市地区气瓶事故发生。发现违法线索涉及市场主体跨区域的,由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组织查办。对于个案深挖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协同查处上下游关联违法行为,加强区域间联络会商、线索移送。同时鼓励群众和正规企业积极举报违法行为,提供违法线索,循线深入开展调查,严厉查处并依法取缔翻新“黑气瓶”的“黑窝点”。

(记者 祁晓燕)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