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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环境日,磴口县法院在行动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在第50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进一步将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实效,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联合第二党支部开展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干警们来到县富源广场,向周围群众发放了法律宣传资料和典型案例手册,典型案例全部以磴口县法院审理的破坏林地、滥伐林木、行政公益诉讼等实际案例选编,让人民群众了解我国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绿水青山才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现场群众表示会大力支持党和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希望能够严惩破坏环境的行为。

近年来,磴口县人民法院积极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为抓手,不断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通过此次环境日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为积极营造全县良好生态环境奠定了基础。

(张利荣 武晓燕)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