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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群众协调解押事宜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窗口工作人员点个赞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 记者 艾文涛)“车辆贷款公司不给我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可是交管窗口审核时如果不提供原件就不能给予办理,现在贷款还完了却无法解押,这可怎么办才好?”

5月21日,市民白先生来到呼和浩特市政务大厅办理机动车解除抵押登记业务遇到了糟心事儿:车辆贷款已经还完,办理解押业务时需要提供贷款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可是贷款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愿提供。正当白先生一筹莫展时,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窗口工作人员主动接过白先生的相关手续,在请示业务领导后,交管窗口工作人员与贷款公司的负责人取得联系反复给对方做工作,最终贷款公司提供了营业执照原件使白先生的车辆成功办理了解押业务。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近期不少群众在办理机动车解押时都遭遇过类似的问题,原本协调贷款公司不在交管工作人员的工作范畴之内,可是考虑到群众不能白跑冤枉路,为了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在实处,交管工作人员还是积极协调贷款公司协助群众办理解押。

负责人刘美琳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已经帮助群众解决了十几件类似事件,提醒广大办理该项业务的群众一定要来之前带好相关手续,避免跑冤枉路、耽误解押。我们也通过新闻媒体提醒相关贷款公司,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相关规定以及放管服具体措施,没有进行一次性比对营业执照、采集影像化信息的非银行、金融公司的贷款机构,在办理相关业务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原件,请不要以各种理由拒不提供。”

[责任编辑:章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