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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构编制”,石泰峰主持这5次会议要求明确……

5月20日,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机构编制有关事项,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机构编制资源是

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

机构编制工作是

党的一项重要工作

小编根据石泰峰主持的有关“机构编制”的5次会议内容,整理出来了7个要点,具体如下:

1、从“改头换面”向“脱胎换骨”转变

要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把深化机构改革同职能转变、理顺职责关系、释放改革效能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跟踪调度、督查评估,及时关注、有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推动机构改革从“改头换面”向“脱胎换骨”转变、从“物理变化”向“化学反应”转变。

——2021年5月20日,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召开会议。

2、坚持一手抓“瘦身”、一手抓“健身”

要科学配置各类编制资源,注重在存量上做足文章,坚持一手抓“瘦身”、一手抓“健身”,科学统筹、精准调配,促进有减有增、统筹使用、动态平衡,切实把机构编制资源管住用活。

——2021年5月20日,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召开会议。

3、要把“三定”工作作为改革的有力抓手

要严格“三定”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履行职责必须以“三定”规定为依据,设置机构、配备人员要按照“三定”规定核定的机构数、职数、编制数执行,同时要保持“三定”规定的稳定,切实维护“三定”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2020年12月25日,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2020年12月25日,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4、必须坚持全区上下“一盘棋”

我区事业单位改革是全域试点,必须坚持全区上下“一盘棋”,一体规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切实加强对盟市、旗县(市、区)事业单位改革任务、改革政策、改革进度的统筹指导,及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如期保质完成事业单位改革各项任务。

——2020年12月25日,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5、打好改革“组合拳”,做到系统集成

要统筹推进各项专项改革,打好改革“组合拳”,做到系统集成。要做好组织、财政、人事等方面的政策衔接配套,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取得实效。要压实各方责任,细化任务分工,把握时间进度,加强思想引导,紧而又紧、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地推进各项任务,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2020年11月23日,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

6、要严格执行“改革纪律”,做到“三个严禁”

要严格执行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等,严禁借改革之机擅自提高机构规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严禁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突击评聘专业技术职称,严禁上级主管部门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

——2020年7月30日,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石泰峰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暨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

7、既有“物理变化”又有“化学反应”

要巩固深化地方机构改革成果,深入推进相关领域改革,把深化机构改革同推进职能转变、理顺职责关系结合起来,强化内部职责和业务整合,让改革既有“物理变化”又有“化学反应”。

——2020年4月30日,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5次会议的内容链接

2021年5月20日:石泰峰主持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坚持一手抓“瘦身”、一手抓“健身”

2020年12月25日: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石泰峰主持

2020年11月23日: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石泰峰主持布小林出席

2020年7月30日:石泰峰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暨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研究《内蒙古自治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2020年5月1日: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石泰峰主持布小林出席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