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集中统一的监管体系确立完善 护航资本市场改革发展

我国资本市场30年改革发展的历史,也是监管体制随着国情、市情发展变化不断完善的历史。

从1992年国务院证券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1997年全国第一次金融工作会议明确“建立全国统一的证券期货监管体系”到今天,一个统一有序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体系逐步确立完善,为我国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早期,市场地方性特征较为明显,证券监管格局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主,国家计委等多部门和地方政府实施分散管理。

1992年,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成立,国务院发文要求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理顺、完善证券市场管理体制,明确规定证券委是国家对全国证券市场进行统一宏观管理的主管机构,证监会是监管执行机构。

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加强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包括证券市场的监管,规范和维护金融秩序,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当年,沪深交易所划归证监会直接管理;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决定,建立全国统一的证券期货监管体系,由证监会统一负责对全国证券、期货业的监管。次年3月,证券委撤销,其全部职能和人民银行对证券经营机构的监管职能划入证监会,证监会接收各地的证券期货管理机构,在全国设立了36个派出机构。全国集中统一的证券期货市场监管体制基本确立。

证券法颁布实施后,“全国集中统一的证券监管体制”得到法律确认。“国九条”发布后,股权分置改革、证券公司综合治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等一系列重大改革扎实推进,一些长期影响市场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和深层次矛盾逐步解决,资本市场出现转折性变化。

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适应新的形势,国务院批准证监会对证券执法机构进行调整,“查审分离”体制正式确立,证监会稽查执法能力显著增强。此后,证监会着力加强了债券及私募基金监管、促进市场创新、打击违法证券期货活动、保护投资者等职能。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证监会新设科技监管局,加强了科技监管的建设。

成立之初的中国证监会仅有8个职能部(室),此后国务院依据资本市场建设发展和监管的需要,数次核定调整证监会“三定方案”。1995年,证监会内设部门增至13个;2004年,国务院决定将原中央金融工委的部分职责划入证监会。

目前,证监会设有19个内设职能部门和机关党委、4个直属事业单位。证监会在全国设立了36个证券监管局和上海、深圳2个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以中国证监会为核心,地方证监局、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和期货业协会协同的“五位一体”期货监管工作协调机制也基本建立。

我国资本市场的诞生、发展和壮大,是党领导中国人民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实现国家繁荣富强这部恢弘壮丽史诗中的重要篇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加强了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特别是自2017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来,中国资本市场监管进入新的阶段。2017年11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成立,强化对金融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近年来,为推动资本市场重大关键性改革,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先后审议通过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和实施意见、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若干意见等。

资本市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是兼具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特征的综合体。如果说在规范发展阶段,资本市场发展的客观实际要求强化管理,那么在新发展时期,随着市场全面深改的不断推进,如何以规则为基础,减少行政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就是摆在资本市场监管者案头的新课题。

近年来,证监会不断深化对资本市场的市场属性、政治属性和监管人民性的认识,落实“监管姓监”,将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2019年以来,证监会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以“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为方针推进工作。

证监会主要负责人撰文指出,监管是证监会的主责主业,必须进一步把握监管定位,按市场规律办事,相信市场、依靠市场,着力提升市场透明度和效率,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让市场有明确预期。必须坚持依法监管、依法治市;加大稽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市场纪律、净化市场生态;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职能转变,加强科技监管,完善统一高效协同的监管体系。

可以预期,我国资本市场集中统一的监管体系,还将在改革发展的时代浪潮中不断更新自身,作为独特的制度优势,为形成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市场生态,促进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责任编辑:赵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