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邢文峰决定逮捕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王利军) 记者5月20日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锡林郭勒盟工作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苏尼特左旗原旗委书记邢文峰(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审查起诉。日前,兴安盟检察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邢文峰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孙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