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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 向社会发出“我为群众办实事”诉讼服务承诺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署要求,践行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全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特向社会发出“我为群众办实事”诉讼服务8个 “一”承诺:

01   立案登记一次办理。 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对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的案件一次性办好立案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不立案,不得以任何形式拖延立案,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02    办事指引一次告知。一次性告知民商事案件、执行案件等各类型案件的立案方式、立案途径、诉讼注意事项、诉讼指南、文书模板下载途径,立案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坚决杜决让当事人多次往返法院。

03   足不出户,一网通办。依托内蒙古移动微法院、内蒙古诉讼服务网,全力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实行交退费、保全、鉴定、送达等诉讼事务网上办、掌上办,实现“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的便民立案模式。

04    群众难事一次办好。为残障人士、农民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畅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上门立案。对生活困难群众规定办理减、缓、免诉讼费,提供司法救助,传递司法温度,一次性办好群众难事。

05    缴费退费一次办结。当事人可选择微信扫码、手机网银、银行柜台办理等多种方式一次性完成缴费;符合退费情形的,在退费窗口一次性办理退费手续。

06    案件查询一次查好。实现案件流转信息全程公开,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媒介第一时间告知当事人案件进展,告知当事人亦可通过内蒙古移动微法院、内蒙古诉讼服务网查询案件情况,一次性得到回复。

07     多元解纷一站办好。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多元解纷服务,双方同意诉前调解的,采取委派、委托或邀请调解等方式,借助调解组织、律师、仲裁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化解矛盾纠纷。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零成本”化解纠纷,调解不成5日内转立案系统,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切实维护好当事人的权利。

08    耐心接访,第一时间回应。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认真登记对每一位来访当事人或来访群众,涉及到反映问题第一时间通知主管领导进行处理,做到来访有接谈、来信有着落、申诉有回复,真心倾听诉求,耐心释法析理。

(来源:乌拉特旗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