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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消防依法临时查封一家火灾隐患单位

5月17日,通辽市霍林郭勒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好友汇餐饮有限公司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于是对该公司实施临时查封。

监督员检查防火门闭合器

消防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好友汇餐饮有限公司存在一楼餐饮场所与相邻营业场所未做防火分隔,一楼疏散通道过长缺少安全出口等隐患,消防监督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对该单位进行临时查封。并向单位负责人详细阐述了其违法事实,强调了火灾隐患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告知了实施临时查封的理由和依据,要求被查封单位立即整改火灾隐患,整改后,经检查合格才可解除查封,擅自拆封、使用被查封的场所或部位,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餐饮场所与相邻营业场所未做防火分隔

下一步,霍林郭勒市消防救援大队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降低火灾风险,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对该场所实施临时查封

(通辽市消防救援支队  玄述颖 郑文雅)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