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磴口县法院:法庭搬进农家院

近日,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人民法院纳林法庭将法庭搬进了农家院,在被告王某家中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庭审,王某家的沙发化身审判台,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

刘某和王某系同村邻居,王某向刘某借款后未全部偿还,双方又因其他原因引发了纠纷,刘某将王某诉至法院,王某领取了开庭传票后表示因农忙无法到庭。承办法官为维护双方诉权,妥善化解矛盾,在征求刘某意见后决定到王某家中开庭。经过法官的耐心讲解,双方最终解开了心结,达成了调解协议。

法官说法:在法院审理案件中,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是出发点也是落脚点,只有将人民的利益装在心间,在处理案件时才能找到双方矛盾纠纷的症结,通过普法、通过情感感化,使得双方静下心来彼此谅解,从而实现案结事了。在今后的工作中,纳林法庭将持续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融入到日常工作中,积极回应当事人诉求,把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真正内化于心,让司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马忠华 哈达)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