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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路段有隐患无警示标志 谁该为吕女士摔伤负责?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张弓长)半个月前,呼和浩特市民吕女士夜晚下班骑着电动车经过一处没有禁行,也没有警示标志的施工路段时摔成重伤,至今尚无任何单位对此事负责。

据了解,4月27日,吕女士在单位加班至20时35分左右。下班后,她骑着一辆共享电动车从昭乌达路人行道上由南向北行驶准备回家。吕女士说,当时,昭乌达路(与银河北路交汇处路南东侧非机动车道)的一段路面虽然未铺设完毕,没有路灯,也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志,但没有禁行。当日20时45分左右,她骑着共享电动车经过非机动车道路中央一处凸起的井盖时,重重地摔了一跤。这个井盖上或其他地方也没有粘贴反光提示标识。

吕女士说:“摔倒后,我躺在路上很长时间都无法站立起来。也不知过了多久之后,才忍者剧痛爬起来,自行打车来到武警内蒙古医院就诊。经医生初步诊断为左膝关节外侧副韧带损伤、左髌骨外侧支持带损伤、左膝盖关节腔积液。次日,又在家人陪同下前往内蒙古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复诊,拍核磁片。”

医院诊断结果显示,吕女士为左胫骨平台后缘骨折,周围大片骨髓水肿;左股骨外侧髁骨挫伤;左膝内侧半月板体部、后角撕裂;左膝前交叉韧带撕裂;左膝内侧副韧带、内侧支持带部分撕裂;左膝后交叉韧带、外侧副韧带损伤;左膝关节积液,关节囊后缘部分撕裂,周围软组织水肿。”确诊后,她进行了手术治疗,治疗费用至今已花费5万元。医生说,术后需至少要休养3个月。

受伤后,吕女士曾拨打12345城建热线电话反映情况。吕女士提供的录音显示,呼和浩特市供排水公司一名员工曾经给她打来电话告知,吕女士摔伤处的那个井,并不属于该公司,只是有人误把标有该公司标识的井盖放在了这眼井上。12345城建热线方面也告知吕女士,该路段的施工方为中国交通建设第一工程局,目前第一次铺油已结束,正在等待第二次铺油,后续将进行路面维护,路灯也将在路面铺设完毕后8月左右安装。而吕女士要求得到赔偿的请求不属于城建热线的受理范围。

事发当晚,吕女士急于就诊,并未报警。伤情确诊后,她感到事态严重,才报了警。5月12日上午,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与呼和浩特市交警支队赛罕区交管大队民警皇甫炽取得联系后得知,该大队已经受理了此案,目前仍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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