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修改教育法决定今起施行 完善冒名顶替入学行为法律责任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昨天(29日)表决通过决定,对教育法进行修改。修改教育法的决定将于2021年4月30日起施行。完善冒名顶替入学的法律责任,是此次教育法修改的重点之一。

法律明确,在招收学生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不符合入学条件的人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