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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

为贯彻落实全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案促改”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查摆剖析反面典型案件,教育引导干警深刻汲取教训,扎实推进法院队伍教育整顿,4月26日,巴彦淖尔市中院组织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市中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参加,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亮主持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了《全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案促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报了自治区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相关典型案例。

会议强调,反面典型案例充分暴露出涉案干警政治意识淡薄、法纪观念不强,违反“三个规定”、充当司法掮客、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突出问题。广大干警一定要认真学习反面典型案例,举一反三、汲取教训,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要对标“七大顽瘴痼疾”、信访案件办理突出问题、执行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深刻查摆剖析自身问题,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岗位职责摆进去,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一是提升站位,深刻认识到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要通过警示教育进一步唤醒初心、以案促改,严明法纪、铸牢忠诚,为教育整顿查纠整改打牢思想基础。二是以案为镜,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广大干警要常念纪律规矩的戒尺,坚决摒弃看客心态,真正从警示教训中得到警示、受到警戒,切实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三是深刻剖析,推动查纠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围绕典型案例的特点及原因,广泛开展大学习大研讨,紧密联系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准确理解把握“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导向,认真填报自查事项报告表,深入推进自查自纠。

(李晓权)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