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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虚假资料 亚太财险内蒙古分公司相关责任人被罚5万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王树天)4月26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公开行政处罚信息,信息显示,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存在编制虚假资料违规事项,直接责任人张明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13日,因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编制虚假资料,内蒙古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曾对该公司罚款28万元。本次处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记者了解到,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是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综合财产保险公司。2017年5月20日,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在呼和浩特市开业。

[责任编辑: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