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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监管

记者4月23日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获悉,国家网信办、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将网络直播营销“台前幕后”各类主体、“线上线下”各项要素纳入监管范围。

(新华社发 王鹏 作)

[责任编辑: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