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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马机”案全区首判,涉网红线不能碰,你还敢用吗?

近日,杭锦旗公安局侦办的周某某、柯某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被宣判。这是全区“跑马机”集群战役开展以来第一个被宣判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柯某某因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被杭锦旗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处罚金5000元,有期徒刑6个月处罚金2000元。

2020年7月6日,根据公安厅集群作战指令,杭锦旗公安局对辖区进行摸排时,发现辖区驾校教练有使用“跑马机”情况,经查发现驾校教练通过微信购买了“跑马机”和“图片机”,致使驾校培训计时设备上传数据不真实,导致学员培训记录的学时虚假。经过不懈努力,专案组在上级主管部门和旗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长途跋涉、昼夜兼程,先后多次组织警力赴武汉、河南、广东等地开展侦查摸排工作,并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2人。2020年11月底成功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捣毁2个制作、修改电子设备窝点,收缴涉案电子设备6500余件。

本案中周某、柯某通过微信、淘宝向驾校教练销售“跑马机”帮助驾校学员刷学时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警方提醒广大居民,存有侥幸心理试图用跑马机刷学时计里程逃过驾考硬性要求是行不通的,违规销售使用跑马机不仅违反了驾考制度,更是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的不负责任,希望大家看好自己的“钱袋子”,在不轻易相信所谓的“成功捷径”“备考法宝”“助考神器”的同时,进一步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意识,与警方携手共创和谐网络环境。

[责任编辑:姚亚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