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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完成进驻 反映问题方式公布

经市委批准,十二届市委第十轮巡察派出6个巡察组,对市县两级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专项巡察,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共10个党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点穴式”巡察,对全市116个公安派出所和9个旗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巡察“回头看”。截至4月8日,市委各巡察组已全部完成进驻。

根据工作安排,市委巡察组巡察时间为50天。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电子信箱等,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