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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追回诈骗钱款18.3万 群众送锦旗致谢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郑慧英)为11名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8.3万元,4月24日,受害人闫某某等人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安分局刑侦二中队送去了“破案神速、执法为民”的锦旗,感谢民警及时为其追回被骗损失。

据了解,2020年3月25日,闫某某等11名受害人来到新城区公安分局刑侦二中队报警称,2019年6月18日在新城区上新营村找白某某办理公租房被诈骗共计18.3万元。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案件调查。经查,白某某以给受害人办理公租房为由,骗取钱款用于个人挥霍,并为了稳住受害人,通过电脑伪造了假的某法院文书交给了受害人。2020年12月17日,民警在赛罕区某小区将犯罪嫌疑人白某某抓获,犯罪嫌疑人白某某对以办理公租房为由诈骗闫某某等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21年1月18日,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白某某,3月10日,新城区公安分局以白某某涉嫌诈骗罪、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将白某某案移送审查起诉,为闫某某等11名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8.3万元。

[责任编辑:孙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