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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召开干部大会

4月21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召开干部大会,宣布干部任免决定。市中院一级调研员、审委会委员赵梅芳、旗委组织部副部长何强、旗政法委副书记李鹏出席会议,前旗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会议由院党组书记、代院长蔡勇主持。

会上,何强副部长受市委组织部委托,分别代表市委组织部和旗委宣布巴彦淖尔市委、乌拉特前旗旗委关于李维强、许承等同志任免职决定,提名李维强同志任旗人民法院副院长,提名许承同志任旗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并介绍了新提名任职干部的工作履历情况。

赵梅芳同志代表市中院党组作重要讲话。她表示,此次对前旗法院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是市委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全盘考虑、充分酝酿后,慎重研究作出的重要决定,对优化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梯次、夯实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并提出了四点工作要求:一要讲政治,明确工作方向。要精准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不断强化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不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要顾大局,凝聚工作合力。新任职同志要尽快进入新角色,进一步加强政治和业务方面的学习,努力成为复合型高素质领导干部,切实提升干事创业本领和依法履职能力,配合好院长和其他班子成员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维护团结和带动引导作用。三要勇担当,认真履职尽责。要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率先垂范,担当作为,着力在案件审判质效上对标一流,使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要聚焦聚力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好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深化思想认识,完善工作举措,全力以赴推动工作向好发展。四要守纪律,筑牢思想防线。要严明政治纪律,遵守政治规矩,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带头落实廉洁司法各项规定,以严明的司法纪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全院干警做好表率。

蔡勇代院长讲话,他表示,市委组织部根据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严格按照组织用人程序,提名李维强同志为我院副院长,许承同志为我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是对李维强、许承两名同志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的肯定和认可。对上级组织的工作安排院党组表示绝对的拥护,对李维强、许承两名同志表示最诚挚的欢迎,并对两名同志在新岗位上的工作提出了几点希望:一是切实把讲政治摆在首位,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坚持把讲团结顾大局作为基本工作原则和基本政治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努力营造心齐实干谋发展的工作氛围。三是在工作中要改进工作方式,要具备真抓实干、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注重工作实效,认真履行职责,做到高效尽职,有所作为。在旗委和上级法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院领导班子将砥砺奋进,继往开来,带领全院干警,努力提升各项审判执行质效,开创前旗法院事业崭新的篇章。 

李鹏副书记代表旗委政法委作了讲话。他表示,此次对旗法院副职领导干部的调整配备,体现了市委旗委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对法院干警的关心和厚爱。李维强、许承等同志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意识强,具有十分丰富的政法工作经验,工作严谨专业又务实到位。希望新任职同志们以此为新起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各自岗位上展现新作为,协助主要领导抓好各自分管工作,协助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以饱满的激情、昂扬的斗志,守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为乌拉特前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会上,新任职的两位干部分别作了表态发言。表示感谢组织的关怀和信任,将以此任职作为新起点,在以蔡勇同志为班长的院党组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旗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认真完成分管各项工作,同心协力把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杨雁)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