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开始了!用人单位隐瞒事实将被处罚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张学博) 记者4月15日了解到,为全面了解掌握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于4月15日~ 10月31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

据了解,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今年起,呼和浩特市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工作改为按比例抽查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书面审查抽查的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类行业以及中央、自治区直属、军办驻呼、外省驻呼劳动用工单位,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职业培训机构等企业或单位及被投诉举报过的用人单位。主要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劳动合同情况及劳动用工网上备案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情况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等。

呼和浩特明确,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觉接受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拒绝和阻挠劳动保障监察的,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任编辑:章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