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郝健君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王利军)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郝健君(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包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郝健君利用担任鄂托克旗委书记的职务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贾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