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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严禁引进焦炭等高耗能项目 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刘 惠)4月1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要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体现到首府工业发展各行业各领域,严把行业准入关和项目引进关,严禁引进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首府功能定位的工业项目,多措并举倒逼高能耗行业转型升级,全力以赴把结构调过来、功能转过来、质量提上来。

意见明确,要把工业项目引进建设的主攻方向放在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能耗产出比较高的优势特色产业上来。要依托现有产业基础,重点围绕发展壮大乳业、绿色食品、装备制造、光伏材料、电子信息、清洁能源、新材料、生物科技、节能环保以及军民融合等产业抓招商、上项目,推动现有产业提质增效。大力引进“无中生有”新产业,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严格控制高能耗产能,除产能置换项目外,不得引进焦炭(兰炭)、电石、聚氯乙烯(PVC)、合成氨(尿素)、甲醇、乙二醇、烧碱、纯碱、磷铵、黄磷、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超高功率以下石墨电极、钢铁、铁合金、电解铝、氧化铝(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除外)等新增产能项目。生物化学行业原则不再引进无下游加工的原料药项目。除国家规划布局和自治区延链补链的现代煤化工项目外,“十四五”期间原则上不再引进新的煤化工项目。建立完善工业重点项目专家评审机制,力促项目筛选程序更合理、决策更科学。

意见提出,要全面推进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改造,加快淘汰高耗能低产出产能。要增强科技创新第一动力,支持重点工业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要实施企业培育行动计划,扶持优质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到2023年再创建国家、自治区级绿色工厂10家以上。要开展工业园区考核评价,推动园区集约节约发展。要建立完善政策引导体系,多措并举促进工业转型升级,从2021年起,各级财政性资金对企业的支持奖补政策重点向低能耗高产出行业倾斜,对高能耗行业实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政策,倒逼高能耗行业转型升级。

[责任编辑: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