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靶向聚焦以案示警 正风肃纪警钟长鸣——以“张民案”为警示教育生动教材

3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法制工作委员会原主任张民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在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根据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张民在担任乌兰察布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50余万元;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多名企业主、被管理对象、下属送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77余万元,涉案数额巨大,故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市中院将本次庭审作为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的一项生动反面教材,庭前即制定“旁听预案”,专门分设五个庭审直播场所,市纪委监委、司法局、国家安全局、公安局、检察机关、法院等人员参加了庭审。通过有效利用庭审警示教育平台,组织政法系统党员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把警示教育课堂移到法庭,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以达到“以案释法、以法析案、以审促廉”的效果,提高廉政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家通过认真观看和聆听案件的庭审过程,真切地感受到了法纪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也表示这种警示教育直观而令人震撼,身为政法系统的党员干部,就是要善于从反面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以案为鉴,清正履职、廉洁从政,干干净净做人,清清白白做事,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在今后的工作中时刻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来源: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