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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通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决议

(2021年3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批准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通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由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