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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九轮巡视已全部完成进驻

截至3月26日,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九轮巡视12个巡视组已全部完成进驻。

经自治区党委批准,本轮巡视对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等15个区直事业单位党组(党委)、自治区总工会等9个群团党组、和林格尔新区等7个开发区(新区)党工委开展常规巡视,对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党委开展提级巡视,对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开展专项巡视。从3月21日开始,被巡视单位分别召开巡视工作动员会。会前,各巡视组向被巡视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了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同志在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十届党委第八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各巡视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视工作提出要求,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讲话。

本轮巡视,巡视组将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视要求,坚守巡视职能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突出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常规巡视重点围绕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四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专项巡视重点围绕落实监狱工作重大部署要求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加强权力规范运行情况、强化纪律和作风建设情况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巡视,深入查找存在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全面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提供有力支撑。

据了解,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将在被巡视单位工作2个月左右。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专门邮政信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单位(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方面认真处理。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15日。(记者  白丹)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