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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委干部参加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

2021年3月23日上午,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高某涉嫌受贿、行贿、滥用职权罪一案,该案是市监委指定我委调查并移送审查起诉的的案件,乌拉特后旗纪委监委参与该案件调查、审理工作的干部参加了此次庭审观摩。

在半天的庭审过程中,纪委监委干部们神情专注,认真旁听,合议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充分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被告人高某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全部证据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作出深刻忏悔。被告人高某进行了最后陈述,公诉人对其进行法庭现场教育,高某对其所犯罪行深悔不已。该案将择期宣判。整个庭审工作平稳有序,紧凑高效,为在场的旁听人员充分展示了庭审调查、举证质证等审理过程。

通过现场观摩,让审查调查、案件审理人员近距离观察了公诉人提起公诉的思路、律师辩护的角度,更直观的了解庭审中控辩审三方的证明标准,法院是如何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相关规定展开庭审工作,对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如何按照审判的要求和标准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防止被调查人翻供等情况有了更加深刻、直观的认识。同时对照分析查找自身在办案、审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转变工作思维模式,做到“即知即改”。

参加旁听的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旁听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直观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十分震撼,这种“零距离”的现场教学,有助于提高办案人员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了审理人员审核和鉴别证据的能力,起到了以案促学的作用,有力的推动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实现,为今后更好地开展职务犯罪案件打下了坚实基础。

(乌拉特后旗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蔡艳灵)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