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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保寿险内蒙古分公司提示您树立合法理财观念,正确购买金融产品

当前,非法金融风险总体形势严峻,全国案件总量持续高位运行,参与人数不断攀升,跨省、多省案件及全国性特大案件经常出现。本期内容为大家剖析保险领域存在的非法集资风险典型案例,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防范非法金融风险。

一、典型案例

王某某为某人身险公司保险代理人,利用身边熟人的信任,以月息3%、年息36%的高额回报和到期返还本金为诱饵,虚构险种、伪造保险公司印章、制作假保单,与投资人签订保险合同。张某某收到的钱款一部分用于支付先前承诺其他客户的3%月利息,一部分自己挥霍。一开始由于王某某能按期支付利息,找她投资的人越来越多,但需要返还的利息也越滚越多,这样滚雪球般经营几年之后,王某某已无力支付本息。几年下来,王某某共从22名客户处非法集资达300多万元,投资人的投资款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失。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二、案例分析

近年来,保险代理人队伍不断壮大,对推动保险业务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另一方面,少数法制意识淡薄的保险代理人混迹其中欺骗消费者的案件也时有发生,而消费者的逐利心理也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本案中的王某某恰是利用消费者急功近利、贪图高额收益的心理,从熟人朋友下手,以假乱真兑付初期利息增进可信度,从而骗取了更多客户的钱财。

三、风险提示

购买金融产品要选择银行、保险等正规渠道,并做到“三不”和“三查”。

“三不”是指不与银行保险机构从业人员个人私自进行以下行为:

1.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

2.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3.不被从业人员个人的甜言蜜语、小礼品诱惑。

“三查”是指购买保险产品时要通过保险公司官网、客服热线或监管部门网站查询以下信息:

1.查人员,确保人员官方审批。

2.查产品,确保产品合法合规。

3.查单证,确保单证真实齐全。

[责任编辑:赵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