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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农牧局组织开展畜养殖 生产加工环节“瘦肉精”风险隐患专项排查行动

近日,央视3.15晚会曝光了某农产品交易市场销售的羊肉中含有禁用药品“瘦肉精”。兴安盟农牧局高度重视,成立了“瘦肉精”排查督查小组,防止我盟境内出现禁限用药品使用问题,进一步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兴安盟农牧局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畜禽养殖生产加工环节“瘦肉精”风险隐患专项排查的通知》,并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开会讨论行动方案,会议要求局属相关科室、站所对全盟范围内的肉羊肉牛养殖户、养殖场、屠宰场等经营主体进行检查,严格排查禁限用药品使用情况。

要求各旗县市农牧和科技局进行自查排查,养殖环节以肉羊肉牛养殖户、养殖场为重点,外调活畜多发问题地区为侧重点,重点检查活畜来源、饲料来源及喂养情况。屠宰环节重点检查活畜来源和“瘦肉精”检测情况,记录台账是否齐全,并现场按比例对待宰活畜进行“瘦肉精”速测。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畜禽、屠宰环节添加“瘦肉精”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屠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肉食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环节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生产经营企业为排查重点,强化督促检查,重点检查生产原料及饲料、兽药进货来源,各项记录台账是否齐全规范。对畜牧业生产环节投入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不生产、不经营、不销售“瘦肉精”等违禁品及含有违禁品的饲料、兽药。同时要求各地建立监管信息报送机制,及时统计排查数据并定期上报。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