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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巧执结 活猪抵案款

案件经过: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受理的赵某某申请执行李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于2020年4月份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局法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双方当事人,前后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前来法院协商处理本案,但由于双方争议较大且一直未能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该案一直未能得到妥善处理。

2020年5月份,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官提供被执行人在乌拉山镇某村有怀仔母猪、公猪等财产信息,经与被执行人核实后,双方依然未能达成和解协议,之后申请执行人申请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经评估鉴定、变卖等程序后,无人购买后,申请人按照评估价接收。2021年3月10日,前旗法院执行局组织干警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八只母猪、一只公猪进行强制执行,经过近五个小时的努力,最终将上述财产顺利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未履行案款12万余元,及时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官提示:案件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将会采取冻结银行账户、网络资金、查封财产等强制性措施、严重者可能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司法拘留等措施,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涉嫌构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每一个人都应该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共同构建履约重信的诚信社会。

(张哲)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