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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乡村振兴创新发展机制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确定的“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和任务之一,对于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全面建设现代化的顺利转变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我们已经坚决夺取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全面胜利,全面完成了脱贫任务。当前我党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的成果上要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着力专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目前,乡村的扶贫产业依然处于低端低效状态,依旧以传统的种植、养殖产业为主,现代农业还没有成为脱贫地区的经济主导产业,而脱贫主体自主经营的能力不足,扶贫产品品种单一等诸多问题,依旧困扰着贫困地区的发展,我们要加快产业发展,要适应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转换的要求,逐步实现升级换代。

要提高贫困地区人民的思想教育,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坚持农民自己做主,坚持农民自主发展,将“要我振兴”变为“我要振兴”,增强群众的责任感和主动性,我们要善于帮助群众总结经验,及时讲好做法好的思想及时推广,帮助群众树立自信,增强自豪感。

探索乡村振兴创新发展机制,要充分激励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身到乡村振兴这一重大举措中,要不断创造机遇,抢占机遇,运用贫困地区自身的优势,帮助和带动乡村不断发展,运用农民群众、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相结合的形式,探索建立一套适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发现、评价、奖励、推广机制。(薛庆岚)

[责任编辑: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