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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万元补助金助力残疾人事业

从包头市财政局获悉,根据2021年承担任务数和补助项目,包头市财政局拨付补助资金412万元,推动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其中包括拨付“阳光家园”项目27万元,用于昆区、青山区、东河区、石拐区、白云矿区等五个旗县区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人均补助标准505元,惠及人数535人;拨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103万元,主要用于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和康复训练等项目,人均补助标准2000元,涉及10个旗县区,惠及人数515人;拨付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资金70万元,帮扶东河区、九原区、土右旗等三个地区20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无障碍环境;拨付残疾人辅具适配经费28万元,按照《包头市残疾人辅助器具实施方案》要求,为各类有辅具需求的残疾人免费适配辅助器具;拨付残疾人举重训练资金66万元,保障自治区残疾人运动员备战十一届全国残运会,做好运动员的选拔和训练工作;其他支出118万元,实施农村牧区实用技术培训,提升劳动技能,为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燃油等各项补贴。

下一步,包头市财政局将根据国家和自治区部署的重点任务,做好组织实施和强化资金管理工作,专款专用,并对照绩效自评清单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责任编辑:赛音毕力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