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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端牢

“十四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何谓“第三支柱”?

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秘书长董克用介绍,国际上普遍选择国家、单位、个人养老责任共担的三支柱养老金体系。在我国,第一支柱为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即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包括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养老服务需求增长以及灵活就业比重提高,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重要性更加凸显。

(新华社发 商海春 作)

[责任编辑: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