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一封感谢信 浓浓司法情

近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民二庭樊莉法官收到来自湖北某公司的感谢信,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字里行间中充满了群众对前旗法院审判工作的肯定和由衷的感谢。

原告湖北某公司与被告内蒙古某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签订了《采购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购买尾汽水换热器八套,总价款为960000元。被告支付了部分货款,剩余货款169400元一直未付。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付货款169400元及利息。庭审中,被告公司当庭提出反诉,导致案件重新排期开庭。当时正值我国河北、北京等地新冠疫情加剧,原告由于受疫情管控无法如期参加开庭,导致案件一时陷入僵局。同时被告公司未在限定的时间内交纳反诉费,承办法官以此为突破口,经过与被告公司耐心劝导、真诚沟通,并给其分析利害关系,最终被告公司支付了原告货款169400元,原告主动申请撤诉。至此该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这封温暖的感谢信,不仅传递着一份感谢之情,更是体现了人民群众对前旗法院工作的认可,也体现了前旗法院干警践行司法为民工作宗旨的努力和付出!

(樊莉)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