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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的努力值得记忆

咬定目标不放松

风雨无阻勇攀登

2012年底习近平总书记

向全党全国发出脱贫攻坚的动员令

从此,内蒙古的脱贫攻坚事业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

历经八年奋斗

发生历史性变革

取得历史性成就

回望来路,启迪前程

让我们迈开脚步再次踏足

一起梳理着这波澜壮阔的历程

2012年12月29日至30日

习近平总书记顶风冒雪来到阜平县骆驼湾村和顾家台村,进村入户看真贫,向全党全国发出脱贫攻坚的动员令。“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013年11月3日

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花垣县十八洞村考察时首次提出了“精准扶贫”,为脱贫攻坚提供了一把“金钥匙”。

2013年11月6日

自治区出台《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实施方案(2013--2017年)》。决定从2013年开始,自治区本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风险补偿金,与金融机构合作,按1 : 10比例放大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小额扶贫贷款,支持发展特色产业。

2014年5月6日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自治区扶贫办联合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扶贫攻坚工程“三到村三到户”工作驻嘎查村干部选派管理暂行办法》,确保驻村帮扶工作落地见效。

2014年5月12日

国务院扶贫办等7部门联合印发《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对贫困户和贫困村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构建精准扶贫工作长效机制。

2014年12月11日

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改进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工作的意见》引导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促进贫困县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减贫脱贫步伐,提高科学发展水平。

从2014年起

自治区建立了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旗县工作制度,自治区39位在职省级领导一对一联系39个贫困旗县,并且每人帮扶3至5户贫困户。全区409名盟市级领导、1852名县处级领导分别联系贫困苏木乡镇、贫困嘎查村。

2014至2016年

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投入扶贫专项资金共计92.6亿元,2016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56.5亿元,累计发放小额扶贫贷款358亿元。

2015年11月27日至28日

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使命。脱贫攻坚战的冲锋号已经吹响。

2015年11月29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发布。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

2015年12月

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意见,对我区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作出部署,住建、教育、卫生、人社、民政、银行等行业部门也先后出台了“1+21”配套政策,涵盖了脱贫路径、贫困退出考核等方方面面。

2016年11月23日

国家《“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出炉,主要阐明“十三五”时期国家脱贫攻坚总体思路、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指导各地脱贫攻坚工作的行动指南,是各有关方面制定相关扶贫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

2016年全年

精准到户的产业发展项目达到4067个,29万贫困人口得到扶持。截至2016年底,全区贫困人口减少到55.6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4.1%。

2017年4月10日

内蒙古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指出,“十三五”时期,内蒙古全面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的要求,以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31个国贫旗县、26个区贫旗县,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旗县以及2834个贫困嘎查村为重点,采取超常规举措,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2017年10月18日

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坚持大扶贫格局,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确保到二〇二〇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2017年全年

中央、自治区、盟市、旗县四级财政投入扶贫资金高达100亿元、撬动金融和社会资金100亿元、整合财政涉农涉牧资金100亿元、小额扶贫贷款新增150亿元以上。

2018年3月5日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表示,打好脱贫攻坚战,关键是打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关键是攻克贫困人口集中的乡(苏木)村(嘎查)。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精细的工作,瞄准贫困人口集中的乡(苏木)村(嘎查),重点解决好产业发展、务工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医疗保障等问题。

2018年

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意见(2018-2020年)》,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三年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2018年全年

实施特色产业扶贫项目7290个,内蒙古2018年全年实现减贫23.5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1.06%。

2019年7月15日至16日

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自治区考察工作时强调,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教育、就业、社保、医疗、住房等各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紧迫问题,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把脱贫攻坚重心向深度贫困地区聚焦,重点攻克“三保障”面临的难题,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019年10月

为加强对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 

2020年1月9日

自治区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决定性进展。全区剩余的20个贫困旗县已经完成旗县自查、盟市初审和自治区第三方实地专项评估检查,将按程序公告全部摘帽退出,剩余的676个贫困嘎查村全部出列,全年实现14.1万贫困人口脱贫。

2020年3月4日

内蒙古脱贫攻坚战场传来捷报:最后20个国贫旗县退出贫困旗县序列。至此,内蒙古57个贫困旗县全部摘帽退出,祖国正北方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2020年3月30日

自治区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整改部署会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强调要较真碰硬解决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推动脱贫攻坚再务实再精准再提效,一鼓作气夺取我区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

2020年11月23日

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第三次会议暨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会议强调现在脱贫攻坚已经到了最后阶段的最后时刻,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一鼓作气、全力以赴做好冲刺扫尾各项工作,奋力夺取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

2021年2月25日

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大会对全国脱贫攻坚楷模荣誉称号获得者、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内蒙古自治区45个个人、33个集体获得殊荣。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人大常委会主任,科尔沁右翼中旗蒙古族刺绣产业专项推进组组长、蒙古族刺绣协会会长白晶莹,荣获全国脱贫攻坚楷模称号。

但愿苍生俱温饱

不辞辛苦“入山林”

在脱贫攻坚转向

乡村振兴的历史档口

更显这些努力的弥足珍贵

拥有最湛蓝的天

最灿烂的阳光

还有最幸福的笑容

这是内蒙古人民深深期待的生活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