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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建议均已答复

2月22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建议组获悉,在呼和浩特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3件议案、399件建议均有了答复。

据介绍,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经大会主席团决定的议案有3件,其中新城区代表团赵万胜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首府营商环境的议案》(第1号)交由市人民政府研究实施;玉泉区代表团王洪志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议案》(第2号)和回民区代表团艾国平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呼和浩特市机动车代驾管理条例〉的议案》(第3号)交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进行审议。

代表们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内容广泛,有理有据,内容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闭幕后,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络工作委员会及时对代表建议进行综合分析,拟定交办意见,并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将399件代表建议统一交由77家承办单位研究办理。同时,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通过,确定17件重点督办建议,交由市政法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市法院重点办理,市人大7个专门委员会负责督办。

议案办理情况:第1号议案《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议案》,市政府深入落实,将优化营商环境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推动,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印发执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便民利企九条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下一步,市政府将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进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严格落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便民利企九条措施》,积极参与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切实抓好自治区营商环境巡视整改,深入对标对表、查漏补缺,着力改进干部作风,着力优化办事流程,着力提升服务效能,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坚决打赢我市营商环境“翻身仗”。第2号议案《关于制定<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议案》、第3号议案《关于制定<呼和浩特市机动车代驾管理条例>的议案》,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高度重视两件议案的审议,认真研究议案,及时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系,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调研座谈等工作,组织市交通局、市轨道交通公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等有关部门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对议案做了进一步审议,形成了对议案的审议结果的报告,并经呼和浩特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0年,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从办理结果看,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和基本解决的(A类)占建议总数的47.18%;代表建议被采纳、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占建议总数的46.74%。(呼和浩特晚报记者 王英)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