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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呼和浩特市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 和《呼和浩特市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情况的报告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呼和浩特市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

 和《呼和浩特市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情况的报告

——2020年12月24日在呼和浩特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徐睿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呼和浩特市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呼和浩特市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两纲”)实施以来,我市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持续推进性别平等与儿童优先原则,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妇女儿童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现将“两纲”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两纲”指标完成情况

对照2019年统计监测指标数据,我市在“妇女发展纲要”91项可量化指标中,37项提前达标、25项预期可达标、9项达标困难、20项无法判断。“儿童发展纲要”62项可量化指标中,24项提前达标、31项预期可达标、1项达标困难、6项无法判断。

(一)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市以提高妇幼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为出发点,实施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加强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建设,妇女儿童健康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二)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我市遵循性别平等、儿童优先原则,出台并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和偏远地区女童公平享有教育资源,男女受教育差异明显缩小,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比例不断提升,性别平等原则和理念逐步融入教学和科研。

(三)妇女劳动与经济权益得到切实维护。我市全面落实国家就业政策,出台了相应的政策从制度上保障了妇女的平等就业权利。严格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全面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强化维权机制。妇女占从业人员比例逐步增长,女职工劳动安全得到保障,妇女占从业人员比例连续九年保持在40%以上。

(四)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程度不断提高。我市不断完善促进妇女参与政治决策和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比例逐步提高,妇女和妇女组织在民主政治中影响力日益增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稳中有增。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由“十二五”时期的28.61%上升至2019年的30.2%。

(五)妇女儿童福利和社会保障不断完善。妇女儿童的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城乡,儿童可通过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获得基本医疗保障,妇女生育保险基本达到应保尽保。

(六)妇女儿童生产生活环境日趋优化。我市积极营造尊重妇女、儿童优先和两性平等发展的社会环境,妇女儿童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全市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的城市社区和行政村分别达242个和209个。

(七)妇女儿童法治保障体系更为有效。全市以“两纲”为核心,完善多机构合作的妇女儿童维权机制,合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持续开展妇女儿童普法教育,举办普法、禁毒各类讲座,妇女法律法规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共办理儿童援助案件264件,得到法律机构援助188人次。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接待妇女儿童来访来电咨询7500余人次,援助妇女743人。

二、实施“两纲”的主要做法

(一)政策先行,为实施“两纲”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两纲”实施以来,我市相继出台《关于呼和浩特市统筹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实施意见》《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实施办法》等20多个规范性文件,使实施“两纲”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落实责任,为实施“两纲”提供组织保障和工作支持。我市把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职能部门目标责任范围,纳入人大政协督查指导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把“大力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听取妇女儿童工作汇报,支持妇儿工委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指导市妇儿工委工作,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三)加强宣传,为实施“两纲”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利用“三八”“六一”等节点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两纲”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学校主题宣传活动,发放“两纲知识要点”宣传单,开展“两纲”知识竞赛等。宣传教育以“提高妇女综合素质”、实施“两纲”主要目标和组织妇女参加“巾帼建功”“双学双比”等活动为主要内容,促进妇女广泛参与。

(四)完善举措,有效解决“两纲”民生问题。一是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开展“巾帼建功”“布丝瑰行动计划”等活动,举办各类创业就业和实用技术培训妇女3万余人。在种养业、服务业等产业中结成创业妇女“名师带高徒”300余对,解决千人就业。举办各类家政培训班680期,培训妇女1.6万人。二是落实“农村妇女小额贷款”“母亲创业循环金”“金融支持妇女发展行动计划”共8.7亿元,扶持妇女11175名。三是继续实施免费婚检政策,各旗县区建立集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优生检测服务于一体的婚前保健服务工作机制,婚检率达到90%以上。

(五)加强统筹协调,发挥妇儿工委办公室职能作用。一是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主任的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有38个成员单位,各旗县区也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二是将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三是编印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工作手册》,建立了委员工作制度、成员单位述职制度、监测评估制度、委员会议和联络员培训制度、年度总结计划制度,形成了部门领导分管、职能部室负责、具体人员承办的工作机制。

三、存在问题

(一)旗县区妇儿工委办公室自身建设有待加强。由于旗县区妇联人员编制少,旗县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大多兼职,不利于高效开展工作。

(二)“儿童之家”建设工作需进一步推进。由于社区工作职能越来越多,工作人员不足,场地和经费有限,目前只在83个城乡社区建成“儿童之家”,想完成《纲要》要求90%的城乡社区建有“儿童之家”的目标任务有很大难度。

四、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加大“两纲”宣传,不断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要继续加大《两纲》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妇女儿童工作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尊重妇女、保护儿童意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切实将妇女儿童工作落到实处,为妇女儿童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加强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妇儿工委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更为有效的妇女儿童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妇儿工委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加强妇儿工委办公室建设,特别是配齐配强市县两级工作人员,加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协调能力,不断提升妇儿工委人员队伍的能力素质。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