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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明涉黑案开庭审理 已自愿认罪认罚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王利军)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月7日,由乌海市乌达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永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一案,在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案件办理过程中,乌达区检察院严格审查案件事实、完善指控犯罪证据体系,向被告人充分释法说理,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开庭审理前,全案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在辩护人充分参与、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目前,本案庭审已顺利结束。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