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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

记者从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获悉,依据呼市卫健委印发的《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近日,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对我市实验室,特别是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开展了监督检查。

记者了解到,市卫生执法局已对内蒙古妇幼保健院、呼市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等10家公立医疗机构以及内蒙古博奥医学检验所、呼和浩特迪安医学检验所等5家第三方医学检验实验室和1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实验室开展了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共督查实验室16户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6份。重点督查了医院检验科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特别是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生物实验室、PCR实验室备案情况;从事实验活动的人员培训、考核情况;实验感染控制、实验人员个人防护情况;档案建立和保存情况;菌(毒)种保存和样本的采集、运输、保藏和销毁情况;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落实消毒隔离措施情况以及医疗废物管理等情况。

同时,市卫生执法局要求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防范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方面的漏洞与问题,规范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安全、个人防护、实验室标准操作规程等知识的学习,健全实验室内管理制度,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主体管理责任,排除安全隐患。(记者 梁婧姝)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