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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呼和浩特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决议

中国共产党呼和浩特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决议

(2021年2月4日中国共产党呼和浩特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呼和浩特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21年2月4日在呼和浩特市举行。出席全会的有市纪委委员36人,列席176人。

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王莉霞出席全会并讲话。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全会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十二届市委十二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21年任务,审议通过了白永平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践行新时代纪检监察职责使命,为首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工作报告》,深入学习自治区党委石泰峰书记在自治区纪委十届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和自治区纪委《工作报告》,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两级纪委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从政治上看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全会认真学习王莉霞同志的讲话。一致认为,讲话全面体现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形势,明确新任务,提出新要求,为首府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工作遵循和行动指引。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强化责任担当,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2020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 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履行“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聚焦监督首要职责,“精准监督年”活动取得实效;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巩固发展;持之以恒深化正风肃纪,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持续打好“组合拳”,首府政治生态不断净化;突出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打造纪检监察铁军。全会在总结成绩的同时,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认真研究,重点施策,切实解决。

全会提出,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十二届市委十二次全会各项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监督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为首要任务,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为首府实施“十四五”规划,实现高质量发展,打造美丽青城、草原都市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第一,坚守初心使命,以“两个维护”实际行动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坚持政治引领,不断增强政治意识、保持政治定力、把握政治方向、承担政治责任、提高政治能力,坚决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见诸行动。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四五”规划落实情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情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决策部署以及推广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工作的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自觉同党中央要求对标对表,凝心聚力做好应变局、育新机、开新局各项工作。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发挥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作用,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第二,坚定不移向作风顽疾宣战,坚决打赢优化营商环境翻身仗。认真执行自治区纪委《履行监督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持续紧盯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招商项目落地年”和便民利企9条措施,重拳整治营商环境痛点堵点问题。久久为功整治“四官”问题、“四种行为”等作风顽疾,坚持从快查处、从重处分、从严问责、一律曝光。从严从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落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严厉打击诬告陷害、恶意举报等行为,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持续做好“清风干部”评选和“清风标兵”选树工作。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管好家属子女,严格家风家教。

第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强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推进政法系统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抓好矿产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巩固深化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深化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惩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做好国有企业“十乱”问题专项整治“后半篇文章”,协助市委做好国有企业改革。

第四,聚焦专责守正创新,着力构建覆盖全面、运转高效的监督体系。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加大谈话比重,提高函询质量。探索一般性问题线索快速办理机制。对标自治区建立区域政治生态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监督信息整合分析,强化整改监督。加大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发挥大数据精确制导作用,加强数据分析比对,精准发现问题。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创新派驻监督方式,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探索建立“室组地”联合作战模式,提升联合作战能力,消除“零立案”。统筹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异地交叉、点穴式、提级巡察等方式开展工作,重点开展巡察“回头看”。健全整改公开机制和日常监督机制,推动问题清仓见底。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做好中央巡视、自治区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

第五,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以“三不”一体理念深化腐败治理。聚焦“十四五”规划中的重点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腐败问题。突出重点领域,加大查处和风险管控力度。深挖“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认真开展“以案促改治理年”活动,落实《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意见》,做到“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进一步从思想根源上肃清云光中、李建平、董秉惠等腐败流毒影响,深挖腐败案件背后深层次原因,健全制度机制。深入开展行业治乱,推动案发地区部门举一反三,治理乱象。压紧压实案发地区部门以案促改主体责任,精准做好整改效果评估,对工作不力、敷衍应付的严肃问责,典型案件通报曝光。用好党报党刊等传统媒体,用活“清廉青城”融媒体中心,及时反映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新举措、新成果。督促各级党组织利用好典型案例和忏悔录,制作警示案例汇编和警示教育专题片。做实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分层分类开展系统行业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青城纪语”大讲堂活动,深化廉洁家风建设。

第六,开展“基层监督年”活动,净化重塑政治生态。健全完善“三务”公开指导目录,进一步统一规范公开内容、公开样式、公开标准。抓好再监督平台建设,推动监督工作由线下转移到线上,实现双升级,倒逼公开内容、标准、时限、格式四统一。严肃执纪问责,进一步发挥好群众监督作用,畅通举报电话,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对不公开、假公开、公开不到位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查处。深入开展“基层监督年”活动,认真抓好“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将监督力量进一步向基层倾斜。深化干部包联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村居吹哨、部门报到”的闭环监督新模式,对监督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及时交由相关部门办理。

第七,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坚定打造模范机关。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常态化开展业务领学。高标准推进案件领办。深化全员培训,重点开展好赴高校脱产培训、开案培训。深化全员办案,全员额融入业务工作。加大干部培养管理、轮岗交流和选拔任用力度,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坚决查处滥用职权、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违纪违法问题,防治“灯下黑”,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只争朝夕加油干、不负韶华再出发,全面推动首府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