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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非法烟花爆竹销售摊位被查获

联合检查组对春节前烟花爆竹的销售加强巡查

多个非法烟花爆竹销售摊位被查获

昨日,由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在市四区沿街巡查,查获多个非法烟花爆竹销售点。同时,检查组在禁燃区检查有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销售点时,劝导经营者配合“禁放、禁点、禁堆”工作,尽快将销售点的烟花爆竹搬离禁燃区域,从源头上减少烟花爆竹的存量。

在当天上午的沿街巡查中,检查人员听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声音,循声到达现场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已经离开,还有一半的烟花爆竹没有点燃,满地碎纸和泥土。检查人员找来环卫工人进行了清扫。

随后,检查人员来到玉泉区昭君路,沿街巡查发现一家五金销售店将烟花爆竹摆在门口销售,询问得知商户没有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这些烟花爆竹都是去年的存货。检查人员对店里的所有烟花爆竹进行了暂扣处理。

在209国道沿线巡查中,检查人员发现一个路边摊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检查组要求辖区城管部门加大春节前沿街检查力度,发现有路边摊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要及时查处并暂扣货物。

检查组在回民区沿街巡查过程中得到线索,攸攸板镇明珠丽景西区一家五金店非法出售烟花爆竹,检查人员到达现场发现经营者存储了一批烟花爆竹在春节前销售。鉴于烟花爆竹数量较少,经营者承认违法事实,检查人员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暂扣了烟花爆竹,并要求其签订了不再销售烟花爆竹承诺书。

在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园区检查时,检查人员来到一个烟花爆竹销售点,该销售点有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且当天许可证没有到期。检查人员与销售点经营者进行了详谈,对《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的决定》进行了详细解说,经营者表示愿意配合检查组的工作,当天上午找来运输车将销售点库存的烟花爆竹运离了禁燃区。

采访最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一支队队长包良说:“按照市城管局制定的烟花爆竹管控工作方案,农历腊月二十三(小年)是重点管控节点之一。大家都清楚,违规售卖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经常在小年、除夕、初一、初五、正月十五这些重要的时间节点集中出现,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市城管监察一支队与市区各辖区的城管部门联动,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巡查。特别是对一些路边摊的检查要加强,严格查处在路边摊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销售的烟花爆竹进行暂扣处理,对不配合的商户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呼和浩特晚报记者 张秋焱 徐达明)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