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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内蒙古司法厅警务督察工作成效显著

新报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郑慧英) 2020年,内蒙古司法厅警务督察处按照厅党委的统一部署,不断加强警务督察基础建设,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警务督察操作规范(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完善了“四不两直一追”的督察体制机制;调整充实司法厅警务督察员专家库并进行了培训,提升了督察队伍专业化水平。在受到疫情影响的情况下,采取实地、视频、电话、书面等各种方式,对疫情防控和监所安全稳定等进行了深入的督促督导检查。

全年组织带领全区司法行政和监狱、戒毒督察机构共完成警务督察8843次,发现问题3936件,整改纠正3890件,整改率为98.8%。其中仅厅警务督察处就开展实地集中督察3次,并开展了视频常态化督察和电话、书面督察。督察中共发现监所隐患和问题294个,其中安全隐患整改方面4个,占1.4%;制度落实方面93个,占31.6%;规范管理方面45个,占15.3%;安防设施方面20个,占6.8%;安全生产方面77个,占26.2%;警察队伍管理方面51个,占17.3%;执法教育方面4个,占1.4%。全年做出问责处理共计193人,其中诫勉谈话5人次、提醒谈话19人次、扣除绩效考核分及津补贴(绩效工资)等49人次、书面检查34人次、通报批评99人次、批评教育78人次。

一是进一步加大日常警务督察工作力度。在自治区“两会”期间、疫情防控期间、国庆中秋“双节”期间,先后3次组成电话督察组、视频督察组和实地督察组对监所的安全稳定和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察,对督察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主要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问责问效;在春节、“五一”劳动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利用电话和视频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开展了专项督察;在全国新冠疫情爆发初期,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做好监所疫情防控工作,2月5日至10日,按照厅党委和厅疫情防控维稳战时总指挥部的工作部署,采取每半天一班的形式对各监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集中视频督察,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2月26日至4月26日,为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成果,利用视频督察对全区各监所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常态化督察检查,有力保障了监所的安全稳定;从8月份开始,建立常态化视频督察机制,安排处室人员每天两班对监所安全稳定工作进行常态化视频督察,通过督察、整改、问责,切实筑牢监所安全稳定防线。二是积极开展政治督察督导。2月初对各盟市司法局和两局就落实政治责任和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情况进行督察督导,提高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疫情防控工作的思想站位,压实了工作责任。2月24日至3月5日,组成2个督导组,对16个押犯单位及11个强制隔离戒毒所主要负责人履行政治责任、强化疫情防控战时政治动员、制定防控措施、完善应急处理机制等六个方面进行电话督导,同时印发《全区监狱戒毒场所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政治督导表》,对各监所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政治责任进行书面督导,全面夯实了监所疫情防控维稳工作。三是全力抓好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督察。按照司法部要求和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深化监所管理和队伍建设大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4月17日至5月初,成立专项督察组,通过深入两局和部分监所听汇报、查案卷、走访调研、电话督察、发放书面表格等多种方式对各监所大整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形成专题督察报告上报司法部政治部。在全国疫情得到基本控制开始复工复产的情况下,为进一步做好监所封闭管理干警保障工作,4月底,按照厅领导批示精神,通过电话和书面的形式对16个押犯单位及11个强制隔离戒毒所主要负责人就封闭执勤、封闭备勤的基本模式和执行情况及干警的表现及心理状态等有关工作进行调研,并形成《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监所民警封闭执勤有关情况的报告》,报司法部政治部。

[责任编辑:姚亚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