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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专访内蒙古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鱼向东

国务院去年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做出了系统性、有针对性的部署安排。2021年1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文,1月20日正式印发。《方案》对落实《意见》要求、提高内蒙古自治区上市公司质量做出全面系统部署。

1月26日,内蒙古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鱼向东接受了《证券日报》记者专访,系统介绍了《方案》主要内容,并对内蒙古自治区资本市场贯彻落实《意见》和《方案》的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要想筑牢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根基,必须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入手,并以此来推动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助力形成新发展格局。”鱼向东表示。

蹄疾步稳

内蒙古上市公司欣欣向荣

专访伊始,鱼向东向《证券日报》记者介绍说:“《方案》从推动上市公司进一步规范发展、提升资本市场对内蒙古自治区实体经济的支持、加快上市公司存量风险化解、凝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合力等四个方面,提出15项具体内容,并责成相关单位贯彻落实。”

守正出新,精业笃行。中国资本市场已经走过了三十载风风雨雨。谈及内蒙古上市公司的发展历程,鱼向东表示:“自1994年内蒙华电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家公司上市以来,内蒙古先后有28家公司首发上市,期间包头铝业被中国铝业吸收合并,赤峰宏峰、宁城老窖、仕奇实业等3家公司被借壳重组并迁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黄金和银泰黄金2家公司分别通过借壳广东ST宝龙和科学城实现上市并迁入内蒙古自治区。截至2020年底,内蒙古自治区共有境内上市公司26家。其中,A股公司24家,B股公司1家,A+B股公司1家(鄂尔多斯),上市公司数量占沪深两市上市公司(4154家)的比例为0.63%。”

内蒙古上市公司的行业分布主要集中在煤炭、有色金属、冶金化工、电力、农畜产品加工和机械装备制造等内蒙古自治区支柱性产业,并涌现出一批在全国乃至世界领先的行业龙头企业,如伊利股份、内蒙一机、生物股份、伊泰B股、北方稀土等。“这些龙头上市公司的快速发展对区内企业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对全区经济产生了积极的拉动作用。”鱼向东如是说。

2020年前三季度,内蒙古26家上市公司(包括伊泰B股,下同)实现营业收入2757.66亿元,利润总额226.30亿元。营业收入相当于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前三季度GDP的22.38%,较上年同期提升2.69个百分点,营业收入增速高于GDP增速7.44个百分点。

补齐短板

增强发展后劲

行远自迩,踔厉奋发。对于2020年前三季度区内上市公司取得的成绩,鱼向东认为,在看到发展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辖区上市公司在实现高质量发展过程中还面临一些现实问题。一是上市公司整体发展尚未完全匹配内蒙古自治区经济情况;二是上市公司两极分化明显,整体质量有待提升;三是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上市公司风险化解形势依然严峻。

2020年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GDP在全国各省区中排第22位,但上市公司数量在全国各省区中排第28位,且连续8年没有新上市公司。鱼向东指出,上市公司中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少,科创板、创业板实施注册制以来,目前没有1家企业申报上述两个板块。

鱼向东表示:“区内26家上市公司多数集中在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电力冶金等内蒙古自治区传统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较少,产业分布不平衡的问题较为明显。同时,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分化明显,地域分布不均衡也是较为突出的问题。目前辖区辅导备案的拟上市企业有7家,总体看优质上市后备资源依然不足,发展后劲仍需加力。”

《意见》发布后,内蒙古证监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落实《意见》的组织领导,成立内蒙古证监局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细化36项具体任务,并建立工作台账。

鱼向东表示:“除了上述措施,我们还在努力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想在先、抓长远;二是坚持高标准、高水平;三是坚持具体化、可操作。这样做是因为资本市场是连接实体和资本、连接融资方和投资方的纽带,而上市公司是这个纽带的主要载体,是促进金融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的微观基础。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和领跑者。只有高质量的上市公司不断涌现,才能持续向市场提供优质的金融产品,才能吸引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也才能不断扩大资本市场的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内蒙古证监局正在与内蒙古金融办反复研究拟订《关于进一步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就相关奖励标准进一步细化,并明确具体任务和实施路径,使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可量化、可考核、有抓手。

同力协契

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内蒙古资本市场的宏伟蓝图正在勾勒。鱼向东满怀信心地表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为做好《意见》和《方案》的贯彻,我们将结合辖区监管实际情况,有重点、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工作。一是积极稳妥推进各项要求落地,形成工作合力;二是紧盯目标任务,细化各项工作举措;三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

鱼向东表示,接下来,内蒙古证监局将紧密依托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建立风险防控工作体系,共享监管数据、形成监管合力。与此同时,还将以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为载体,将《意见》和《方案》落实到公司治理各个层面,稳步推进各类风险的防范处置工作,并提高市场主体违法违规成本。此外,在各项工作开展过程中,牢牢把握派出机构监管定位不动摇,分阶段做好各项工作落实。

采访的最后,鱼向东表示:“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证监会系统的一项重点工作,内蒙古作为资本市场欠发达省区,在规范发展中存在诸多短板。未来,内蒙古证监局将努力以高水平的思考谋划为辖区高质量落实《意见》和《方案》提供保障,加快补齐短板,坚持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上下功夫、坚持在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用狠劲、坚持在扶持上市龙头企业工作中见力道,让内蒙古的上市公司乘风破浪、进而有为。”

[责任编辑:赵鑫华]